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回用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朝发改项目〔2022〕2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朝发改项目〔2022〕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
2.2建设规模: 在曾家镇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以及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垂直流” 型人工生态湿地, 将出水水质提升到达到地表水I V 类标准 , 湿地处理规模分别为800 m³/d、 800 m³/d 和 4000m³/d , 总面积 13. 6 亩, 新建配套管 网分别为 295m 、 680m 、 2340m 。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4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19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 月 9 日10时3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EF%BC%89%E2%80%94%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 月 9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90号
邮 编: 628100
联 系 人: 刘先生(异议联系人)
电 话: 183987517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4楼
邮 编: 610065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89891894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账 号: 29012004217733100018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8622102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39-8623563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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