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平市150万立方米Ⅱ类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489001 | |||
招标人 | 桂平市恒邦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恒邦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150826.60平方米,约226.24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用地149838.76平方米,约224.76亩,进场连接道路用地面积987.84平方米,约1.48亩。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中,锰渣为主的酸性工业固废填埋区占地面积约55171.32平方米,填埋容量约100万立方米;白泥为主的碱性工业固废填埋区占地面积约40273.41平方米,填埋容量约50万立方米。厂前配套区(含水处理、各种水池)占地面积约35320.15平方米,合52.98亩。大坝采用均质坝,坝高4米,宽6米,长约54米。(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德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叁仟陆佰贰拾捌元柒角整(1423628.70元) | |||||
检测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黄成国;(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4547;身份证号:452725********077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桂平机场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三产安置用地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综合资质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黄海昌;(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3606;身份证号:450881********41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工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市政综合工程第三方检测; 2、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江南9号路-江南22号路); 3、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44号路(七彩路-8号路)见证取样和扣除独立检测项外的专项检测。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都检测技术(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综合资质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陆仟肆佰叁拾伍元叁角整(1506435.30 元) | |||||
检测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易胜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870;身份证号:430221********23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柳州市白云大桥工程检测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链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文工 0771-5857708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372007 |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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