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货物)2025--043
二、项目名称: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国家重点专科建设、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高海拔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7包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500000(元) | 江西圣穆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60502MAG014467L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兴工业产业园霞江大道1号1栋2楼215室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国家重点专科建设、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高海拔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7包第二次 | 采购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腕关节镜指套牵引系统、运动处方相关套件(医用单车等)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艳芸,任孟翔,白辉全(第1包采购人代表),王琰,刘永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西宁市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71-6304026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宁市互助巷3号
联系方式:0971-628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24号8号楼11层1101室
联系方式:0971-8266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丰青
电 话:0971-826698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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