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2025年地方性律师库招标项目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2025年地方性律师库招标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JZC-25326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2025年地方性律师库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定常年法律顾问1家律所、海事海商类6家律所、综合类20家律所形成律师库,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三年(签一续二)的中国境内法律事务(诉讼及非诉讼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分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求为重大项目和案件提供专项服务。
(2)海事海商类法律服务:海事海商类库内律所为公司提供海事海商类案件日常法律服务。
(3)综合类法律服务:综合类库内律所为公司提供综合类法律服务。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入围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1家 | 三年(签一续二)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2 | 海事海商类法律服务 | 6家 | ||
3 | 综合类法律服务 | 20家 |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包任意投标,但选择参加2个及以上标包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按照对应标包的要求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上述3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2.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期顺延一次,顺延一次服务周期为一年,最多顺延两次。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不受此限制,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分所的民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6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登录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s://www.zjzcbidding.com/)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在公告网页的底部),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售价:招标文件每标包4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5.4支付方式:
(1)线上扫码支付,支付完成可下载招标文件。
(2)线下汇款支付,汇款凭证上传至系统经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5.5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注:如首次在我公司网站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正常购买(今后项目报名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流程操作手册详见网站首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s://www.zjzcbidding.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50号
联系人:白老师程老师
电话:0574-818535330574-818533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坤、张百军、王家兴、周俊辉、卢杭燕、张晓亮、吴凤珠
联系电话:0574-87179087/0574-87179082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6@126.com
关于本次招标活动的费用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