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云龙县医疗卫生系统污水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
云龙县医疗卫生系统污水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龙县医疗卫生系统污水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捷锦(招)-
2.项目名称:云龙县医疗卫生系统污水监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6616.00元/年。
4.最高限价:86616.00元/年。
5.采购需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泥排放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0.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对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单价 监测点位
(个) 频率
(次/天) 次/年(期)
1 污水监测 色度 18.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挥发酚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氰化物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生化需氧量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氨氮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沙门氏菌 108.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志贺氏菌 108.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汞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镉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铬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铅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六价铬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砷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银 72.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动植物油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石油类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α 18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β 18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PH值 18.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总余氯 45.00 元/每个数据 1 3 4
粪大肠菌群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12
化学需氧量 90.00 元/每个数据 1 3 48
悬浮物 105.00 元/每个数据 1 3 48
2 无组织废气 氨 63.00 元/每个数据 4 3 4
硫化氢 63.00 元/每个数据 4 3 4
臭气浓度 90.00 元/每个数据 4 3 4
甲烷 63.00 元/每个数据 4 3 4
氯气 63.00 元/每个数据 4 3 4
3 噪声监测 厂界四周噪声昼夜监测 72.00 元/每组数据 4 2 4
4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资料收集、文本编制、专家评审、电子备案、纸质备案、光盘刻录 10800
5 排污许可证申请 资料收集、平台信息填报提交 4500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监测数据清晰有据准确,满足采购人需求。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诺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中心)卫生院)。
8.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8月至2028年8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证书”),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开展的监测项目。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7月01日至2025年7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为0.00元/份,售后不退。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还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证书”),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开展的监测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