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_ZHAOBIAOGONGGAO_START中国电信2026年5G核心网小区广播建设工程(CBCF)项目(安徽等16省)(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6年5G核心网小区广播建设工程(CBCF)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HQJSPC202610235681001001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2026年5G核心网小区广播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CBCF网元软硬件及相关服务。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地点:安徽、福建、广西、贵州等16省。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CBCF网元软硬件 | / | 32套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本标包为安徽等16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1.3 }${ 3.1.3 } 3.1.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5) 。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本标包/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申请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3) }} 3.1.5 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 }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1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电信设备入网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因国家政策原因暂不能取得上述相关证书的,申请人应承诺在政策许可时及时补办并提交招标人确认,不能及时取得相关证书的,申请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3.3 }${ 3.3.4 }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CBCF设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预警消息投递功能 | 支持预警消息投递功能。 |
2 | 预警消息取消功能 | 支持预警消息取消功能。 |
3 | CBCF订阅和取消订阅功能 | 支持CBCF订阅和取消订阅功能。 |
4 | 设备性能 | 单套CBCF设备最大容量不小于60万小区 |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0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或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2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链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链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1 |
联 系 人: | 洪眉 | 联 系 人: | 江莹莹、冯耿星、陈宇昕、王少蕊、苏京、刘鹏、丁娟 |
电 话: | 010-58502752 | 电 话: | 15301063676 |
电子邮件: | hongmei@[链接] | 电子邮件: | [链接]@[链接]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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