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外委汽车起重机吊装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LYMH250342001F001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外委汽车起重机吊装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因检修、安装等吊装作业需求,对外委汽车起重机吊装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需求汽车吊吨位分别为:16吨、25吨、35吨、50吨、65吨、80吨、100吨、150吨、200吨、300吨、400吨、500吨,同时需求13米板车进行厂区内短途运输与吊车同样采取单价台班计算,如有其他吨位需求另行协商。现在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工期:合同期两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地点:河南省永城市龙宇煤化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版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2.投标单位应取得国家规定必须的认证、许可。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长期汽车吊装租赁合同(合同周期在一年及以上吊装租赁视为长期合同)(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名下各种吨位汽车吊车不少于15辆,必须包括35吨、50吨、80吨、100吨、500吨或略大于同等吨位的吊车至少一辆。(提供行车证或购车发票原件或扫描件,不在公司名下的车辆视为无效车辆)。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需提交制造商授权书□接受经销商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3日11时00分到2025年08月20日11时00分(8:00-12:00,14:00-17:00) 2.投标服务费:100元(人民币) 投标标书费按标段(包)分别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发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纪检:0370-6052939 企管:0370-6053926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您拨打以上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370-6052630 招标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0-605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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