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医院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2601001
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医院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92004.57
最高限价(如有): 3392004.57
采购需求: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周边增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等交通设施;增设治安监控、人脸识别摄像机,以及配套设施等安防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方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314-771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万和园小区(渔阳花园二期)6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314-7848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敏
电 话:0314-7848883
八、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