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口等一干路线及宁德-金华冷链等委办运输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厦门-海口等一干路线及宁德-金华冷链等委办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MZCZ02-2025172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厦门-海口等一干路线及宁德-金华冷链等委办运输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MZCZ02-2025172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厦门-海口等一干路线及宁德-金华冷链等委办运输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厦门-海口等一干路线及宁德-金华冷链等委办运输服务项目,本项目分2个合同包。采购年限:与先行一干合同日期保持一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结束。其中:
《邮路最高限价表》(最高限价为含税价,税率9%)
合同包 | 邮路 | 单程/ 往返 | 单边邮路里程 (公里) | 车型 (吨) | 最高限价(元/趟) | 预计 趟次 | 总预算 (元) |
1 | 福州-海口 | 单程 | 1413 | 30 | 10651 | 30 | 319531 |
厦门-海口 | 1203 | 9374 | 330 | 3093499 | |||
泉州-海口 | 1260 | 9721 | 30 | 291624 | |||
泉州-内江 | 1796 | 12356 | 60 | 741389 | |||
2 | 宁德-金华 (冷链) | 400 | 5 | 2596 | 90 | 233640 | |
8 | 2924 | 30 | 87720 | ||||
12 | 3248 | 60 | 194880 | ||||
合计 | 4962283 |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6.2283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干线运能委办承运商入围的库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响应。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供应商须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12、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2.1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2.2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12.3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2.4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2.5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13、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12条;同时供应商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14、供应商分项报价不得超过《邮路最高限价表》中的最高限价。
15、供应商须承诺满足第四章:合同草案所有条款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16、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若有)。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标书费200元/项目。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8月6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3层)。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5年8月6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3层)。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响应将被拒绝。
(四)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公开形式适用)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官网上发布。(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41908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黄伟林、游秀敏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805
电子邮件:1849435443@qq.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