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 号)、《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5〕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财预执〔2018〕27 号)、《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预执[2022]5号)规定,决定对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公款定期存放(2025年)项目(三次招标)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JJY20250513001(2)
二、项目名称: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公款定期存放(2025年)项目(三次招标)
三、招标项目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存放资金 总额 | 定期存款存期 | 具体要求 | 服务期 |
一 | 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开立、公款定期存放 | 2000万元 | 3年期 | 择优选择1家银行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立服务并提供公款定期存放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3年 |
二 | 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公款定期存放 | 2000万元 | 3年期 | 择优选择3家银行进行公款定期存放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3年 |
三 | 2000万元 | 3年期 | 3年 | ||
四 | 2000万元 | 1年期 | 3年 |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投标银行为支行须提供市分行或以上银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五)投标银行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3)投标报名时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5年06月23日09时30分。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6月23日09时30分,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萧山区杭新路8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先生电话:0571-82640359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50687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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