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受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双方联合就 中电荔新烟气、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及旺隆热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027年度运营维护 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工作范围:
(1)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分别配备烟气脱硝A侧、B侧两侧的入口、出口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西克S700)共8套,脱硫入口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西克S700)共2套、脱硫出口净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西克MCS200HW)共2套,其中2套脱硫出口净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及1套水厂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检测数据经数采仪送广州市增城环保局。
(2)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全厂脱硝入口、脱硝出口、烟囱总排口、氨逃逸、燃气轮机配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外委运维服务,覆盖厂区所有环保监测点位,系统包含抽取式/原位式烟气分析、颗粒物监测、温压流湿度一体化、氨逃逸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取样预处理、伴热管线、站房配套设施全流程设备。
2、工作内容:
负责对中电荔新#1、#2机组脱硫、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水厂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和旺隆热电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做好定期维护、标定、检修、环保数据上传、建立运行档案等工作,同时需配合做好环保部门定期监测、检查的系统专项维护工作,并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档资料。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2027年度运营维护技术规范书》和附件2《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外委维保技术规范书》。
3、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属于年度设备运营维护检修工作,计划工期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详见合同。
4、服务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2、响应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指发电厂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维保)相关业绩。【响应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视为没有提供该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响应人应未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响应人已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格式见附件4。】
注:响应人在报价时需上传符合资格条件1、2、3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附件栏”,供发包人审核。
4、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三、项目报价原则
1、各报价响应人需按照附件3报价表格式报价,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款】承包方式。报价已充分考虑人工工资、福利上涨、加班以及政策性因素引起费用的增加,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价格增加的风险均由响应人承担。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价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价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本询价公告第七条“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1时00分至2026年10月22日11时00分,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须在报名前前往平台完成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 当开启一览表和报价表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的报价表为准。
四、预算价
本项目设预算价,报价文件开启前预算价不予公布,成交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否则本次采购失败。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
2、评审价格为不含增值税报价【不含增值税报价=含增值税报价/(1+增值税率)】,评审价格最低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合格报价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者且不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发包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价失败。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发包人组织第二次报价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如若评审价格最低的合格报价高于预算价,则需接受谈判议价,最先接受预算价的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全部评审价格均高于预算价且无有效响应人接受预算价,则本次采购失败。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在规定地点分别与发包人和委托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表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和/或委托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内容包括:本文件中附件3格式的报价表、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链接]),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报价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异议
1、如果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发包人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除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书原件,异议书应加盖响应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以不予受理:
2.1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2.3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2.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2.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2.6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2.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2.8 发包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2690988-3310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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