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高新第三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幼儿餐具、班级消毒柜及班级恒温饮水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杨凌高新第三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幼儿餐具、班级消毒柜及班级恒温饮水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yangl.sxggzyjy.cn)项目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B-2025-007
项目名称:杨凌高新第三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幼儿餐具、班级消毒柜及班级恒温饮水机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o竞争性磋商o询价
预算金额:3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3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厨房设施设备、幼儿餐具、班级消毒柜及班级恒温饮水机,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参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6日00:00:00至2025年5月20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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