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300-02959
二 、 项目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朝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1609
中标(成交)金额:3,485,000(元)
评审总得分:8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为精准覆盖北京客源市场,树立朝阳市旅游整体形象,选择在东直门交通枢纽站(广告位于换乘通道、大厅内)、建国门站(广告位于换乘通道、进、出站口)、五颗松站(广告位于地铁与购物中心换乘通道、大厅内)、四惠交通枢纽站(广告位于车站换乘通道、大厅内)进行广告宣传。
服务要求:投放内容及要求 筛选4个人流密集、覆盖商圈政圈学生圈的北京地铁站,投放6个月灯箱广告,报价需包含首次上刊及投放期间2次换刊的全部相关费用,无隐性收费。 (一)车站筛选标准 4个车站需形成圈层互补,分别聚焦商圈消费、政圈通勤、学生群体、商务办公场景。站点为核心换乘站,处于地铁网络枢纽位置,通达性强且客流稳定性高。 (二)广告位及规格 东直门交通枢纽站:广告位需位于换乘通道、大厅内等视觉焦点位置,无遮挡物干扰, 投放不少于5块灯箱单个媒体面积不少于10㎡,6面方柱贴单个媒体面积不少于5㎡,总媒体面积不少于80㎡。 建国门站:广告位需位于车站换乘通道、进、出站口、等视觉焦点位置,无遮挡物干扰, 投放不少于2 块灯箱,单个媒体面积不少于10㎡,总媒体面积不少于20㎡。 五棵松站:广告位需位于购物中心换乘通道、进站口等视觉焦点位置,无遮挡物干扰,投放不少于2块灯箱,单个媒体面积不小于 9㎡,总媒体面积不少于18㎡。 四惠交通枢纽站:广告位需位于车站换乘通道、大厅内等视觉焦点位置,无遮挡物干扰投放单个媒体面积不少于1.8㎡,总媒体面积不少于300㎡。
服务时间: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后,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一)半年投放期间,每2个月提供一次中期数据报告,包含实际覆盖人次、广告曝光频次、站点客流变化等信息。 (二)负责广告投放内容的设计、制作、维护、更新、施工等相关工作。 (三)首次上刊及每次更换画面时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确认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上刊及换刊工作(因恶劣天气、政府法规政策、北京地铁等相关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画面上刊延误除外)。 (四)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 (五)设专人监督广告投放状态,每月提交一次广告投放监测报告。 (六)验收标准:依照政府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静、程桂琦、刘凤艳、刘春辉(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价*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2,2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0421-2858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024-81260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敏、董重阳、徐宗宝、王贺凯、王秋茹、崔妍、夏爽
电 话:024-812603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京地铁文旅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朝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