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食品加工区起步区 A03-3-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永自然食告〔2025〕2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代码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
挂牌出让起始价格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年限
|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1042240051
|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东至正大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
49999.0
|
工业用地
|
|
工业
|
≥1.0
|
≥30%
|
米
|
≤20%
|
/(元/平方米)
|
>1663.0000 (万元)
|
10 (万元)
|
1663.0000(万元)
|
50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可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本次挂牌活动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局联系,持《永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永吉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3、地块信息咨询、联合竞买及成立新公司申请
联系单位: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432-64116651
联系地址:中新食品区总部大厦803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数字证书CA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一、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1、数字证书CA办理:0432-63688340
2、网络技术支持:4009980000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0432- 6423966764239077
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