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汾尧都机场设备更新项目 02标段 第三批车辆购置已由招标人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临汾民航机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1项目名称:临汾尧都机场设备更新项目 02标段 第三批车辆购置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此为02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2.3招标内容:5辆小型纯电动普通客车。投标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培训和质保期内服务等工作;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2.5交货地点:运至山西临汾尧都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取得拟投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拟投设备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往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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