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65,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内容: 原文件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澄清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特别提示: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最终澄清与答疑后的变更文件,并依据最新变更文件中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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