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电力配套施工(二期)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电力配套施工(二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电力配套施工(二期)第一标段
??2.2招标范围:配置火车站、双桥小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法院停车场、森源保利城、国控集团充电桩电力配套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供货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4 08:30至2025-09-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向承德则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毕佳奇 联系电话:0314-25190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314-602506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则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五期18号楼401室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李响 | 联系人: | 毕佳奇 |
电话: | 0314-6025067 | 电话: | 0314-251901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