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宏皓公司2026年度酸洗污泥,含铬污泥,废树脂及49类其他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编号:NTGC2025122203(JT199)
预算金额:人民币314.95万元;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一标段酸洗污泥,预算价231万元;二标段含铬污泥,预算价50万元;三标段废树脂,预算价10.05万元;四标段在线监测废液,预算价3.8万元;五标段砂滤填料、废膜废曝气材料、实验室废弃物、废包装材料,预算价20.1万元;注:本项目共五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的顺序开标,响应供应商可多投多中。
最高限价:人民币312.70万元。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一标段酸洗污泥,最高限价:231万元(单价:1050元/吨);二标段含铬污泥,最高限价:48万元(单价:1200元/吨);三标段废树脂,最高限价:10万元(单价:5000元/吨);四标段在线监测废液,最高限价:3.7万元(单价:3700元/吨);五标段砂滤填料、废膜废曝气材料、实验室废弃物、废包装材料,最高限价:20万元(单价:5000元/吨);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酸洗污泥含铬污泥,废树脂及49类其他危险废物处置,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危废代码如下:(针对所投标段内容,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酸洗污泥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336-064-17
|
含铬污泥
|
336-060-17
| |
砂滤填料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废包装材料
|
900-041-49
| |
实验室废弃物
|
900-041-49
| |
废膜废曝气材料
|
900-041-49
| |
在线监测废液
|
900-047-49
| |
废树脂
|
HW有机树脂类...
|
900-015-13
|
(2)响应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危险废物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方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近一年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中标10个工作日完成环保部门备案程序,并能够实际履行合同,处置采购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谈判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一标段:46000元整(大写:肆万陆仟元整);二标段: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三标段: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四标段:700元整(大写:柒佰元整);五标段:4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
(2)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采购人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若采取银行保函(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成交企业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3)成交人未在成交公示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联系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谈判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谈判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鹿门村14组
联系方式:1395142907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联系方式:18934519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小琴
电 话: 13951429075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2-5818850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