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5297001)更正通知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5297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序号 | 章节或条款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现更正为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西现行建筑、医疗建筑、中医医院、洁净手术、ICU、血透、医用气体规范,通过施工图审查、规划 / 卫健 / 消防等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注: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3 | 招标文件使用说明-十、其它说明 | 十、其它说明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不得聘用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担任评标专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十、其它说明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在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查询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不得聘用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担任评标专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4)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信息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查询信息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链接])查询信息为准)。 | (4)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查询信息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查询信息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链接])查询信息为准)。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1.3 | 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的人员; (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的人员; (5)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 | □定额期限:/日历天 | ☑定额期限:85日历天 |
7 | 第一章招标公告→3.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已录入 “桂建云”系统并处于有效状态。 |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已录入 “桂建云”系统并处于有效状态。 |
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5.2项目组人员要求 |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 | 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1月15日; | 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1月25日; |
1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 分包内容要求: 除特装(含医气、防辐射)、洁净、电梯工程等专项外,其他的不允许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不具备资质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分包内容要求: 除特装(含医气、防辐射)、洁净工程等专项外,其他的不允许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1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 设计方案标内容应包括: ☑设计说明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正、侧立面、背立面彩图; ☑鸟瞰图; ☑效果图(白天或夜景); ☑各项分析图; ☑总平面图及单体平、立、剖图 □电子演示文本;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相关设计图纸 | 设计方案标内容应包括: ☑设计说明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正、侧立面、背立面彩图; □鸟瞰图; ☑效果图(白天或夜景); ☑各项分析图; □总平面图及单体平、立、剖图 □电子演示文本;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相关设计图纸 |
1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6人。 …… ☑经济:2人; ☑建筑:1人; ☑规划:1人; ☑结构:1人; □设备:/人; □道路:/人; □桥梁:/人; ☑给排水:1人; □其他专业/:/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特邀 。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技术1人,经济2人)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6人。 …… □经济:0人; ☑建筑:3人; ☑规划:1人; ☑结构:1人; □设备:/人; □道路:/人; □桥梁:/人; ☑给排水:1人; □其他专业:/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特邀 。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本项目属于区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
13 | 第一章招标公告→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14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资信业绩 | 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15 | 2.2.2(2)-(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 | 优(18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两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良(1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中(1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一般(1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差(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或以下学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优(18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良(1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中(1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一般(1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差(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 |
16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 优(22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4人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和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余设计人员有2人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良(18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至少4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3人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和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余设计人员有3人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中(14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至少3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6人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一般(10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中至少2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5人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差(6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中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不足2人。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少于1人或均未投入。 | 优(22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中具备高级职称不少于4人。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高级职称不少于4人。(造价编制负责人职称为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其余专业负责人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良(18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中具备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造价编制负责人职称为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其余专业负责人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中(14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中具备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有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造价编制负责人职称为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其余专业负责人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一般(10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中具备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除专业设计负责人外,同时投入本项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每类专业不少于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职称为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其余专业负责人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差(6分):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具备中级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职称为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其余专业负责人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
17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水电、空调机电专项改造提升 | 主要内容:水电设计图、空调工程设计图、电梯工程设计图等。 优(20 分):对原有老化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整体更新改造,管线规整隐蔽,病房医用插座、中心供氧、负压、呼叫点位按需加密升级;空调、新风系统全面翻新,分区控温、防疫换气、降噪措施完善;电梯老旧设备整体更换 / 升级,候梯机电管线同步改造;消毒供应、ICU、血透医用气体系统标准化升级;新旧管线区分清晰,可利旧设备合理保留,机电专项图纸、系统图完整,规避后期管线渗漏、用电安全隐患。 良(16 分):水电、空调、电梯老化管线设备整体更换方案合理,医用点位、新风、医气系统设计符合规范,新旧管线划分清晰,机电系统图纸齐全。 中(12 分):机电改造覆盖基础水电空调,无重大安全规范缺陷,电梯、医气配套基础设计完整,机电图纸齐全。 一般(8 分):仅局部更换老旧管线,病房医用配套点位不足,空调新风优化措施少,机电系统图纸简略。 差(4 分):未系统性更新老化水电空调,大量破损管线、老旧电梯保留,医用气体、供电设计存在安全、规范缺陷,缺失机电系统核心图纸。 | 主要内容:水电设计图、空调工程设计图、电梯工程设计图等。 优(20分):图纸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水电、空调、机电专项改造提升的内容要求,旧设备合理保留,机电专项图纸、系统图完整,针对后期管线渗漏、用电安全隐患有具体规避措施。 良(16分):图纸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水电、空调、机电专项改造提升的内容要求,未考虑旧设备利用,机电专项图纸、系统图完整,针对后期管线渗漏、用电安全隐患有具体规避措施。 中(12分):图纸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水电、空调、机电专项改造提升的内容要求,未考虑旧设备利用,机电专项图纸、系统图基本完整,针对后期管线渗漏、用电安全隐患有简单的规避措施。 一般(8分):图纸基本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水电、空调、机电专项改造提升的主要内容要求,未考虑旧设备利用,机电专项图纸、系统图基本完整,无后期管线渗漏、用电安全隐的规避措施。 差(4分):图纸不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水电、空调、机电专项改造提升的内容要求,未考虑旧设备利用,机电专项图纸、系统图不完整,无后期管线渗漏、用电安全隐的规避措施。 |
18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信息化智慧病房改造提升 | 主要内容:智慧病房全套体系、信息化方案、智能化设计图等。 优(20 分):完整搭建智慧病房全套体系:智能床头呼叫、生命体征远程采集、床旁智能交互、探视对讲、病区环境监测(温湿度 / 空气质量)、智能照明、电动护理床配套控制系统;同步完善病区安防监控、门禁、医护信息工作站、院内物联网布线;数据对接医院现有 HIS 系统,兼顾中医诊疗信息化配套,弱电管线统一预埋,智能化专项图纸、点位布置图完整,贴合医院数字化运营需求。 良(16 分):智慧病房核心系统配置齐全,床头呼叫、环境监测、探视对讲、病区安防全部覆盖,弱电布线方案合理,智能化图纸完整,可对接院内现有信息平台。 中(12 分):配置基础智能呼叫、病区监控等核心设备,信息化布线方案可行,基础智能化图纸齐全。 一般(8 分):仅设置基础呼叫系统,智慧监测、远程交互、物联网配套缺失,智能化设计内容单薄。 差(4 分):无智慧病房专项设计,仅预留普通弱电插座,缺少智能化点位、系统图纸,无法满足现代化病区管理需求。 | 主要内容:智慧病房全套体系、信息化方案、智能化设计图等。 优(20 分):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信息化智慧病房改造提升的内容要求,智慧病房全套体系内容完整、详细。图纸详细、完整,完全贴合医院数字化运营需求。 良(16 分):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信息化智慧病房改造提升的内容要求,智慧病房全套体系内容完整。图纸完整,完全贴合医院数字化运营需求。 中(12 分):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信息化智慧病房改造提升的主要内容要求,智慧病房全套体系内容基本完整。图纸基本完整,贴合医院数字化运营需求。 一般(8 分):基本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信息化智慧病房改造提升的主要内容要求,智慧病房全套体系内容基本完整。图纸基本完整,基本满足医院数字化运营需求。 差(4 分):不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信息化智慧病房改造提升的主要内容要求,智慧病房全套体系内容不完整。不满足医院数字化运营需求。 |
19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4.2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除特装(含医气、防辐射)、洁净、电梯工程等专项 外,其他的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不具备资质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除特装(含医气、防辐射)、洁净等专项外,其他的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联系人:许燕
联系电话:0771-5602026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人:吴小芹
联系电话:0771-2618118
日 期: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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