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现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开展前期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规模: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提供应急水源,新建取水泵站1座,取水规模30万吨/日,同步建设配套管理设施。新建2条输水管道以及配套工作井、接收井等。项目投资匡算约7960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新建泵站1座,取水规模1.95万m3/h,以及配套管理设施等;2、新建两条输水管道以及配套工作井、接收井等,输水管道总长约2.57km。
2.4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分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5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稿报发包人,并按审查意见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同步提交报财政部门审核的概算;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审查,同步提供用于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技术条款。
(3)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4)后续服务期:施工图设计提交开始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1095日历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并包含泵站或闸站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
(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7)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如有>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9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width="612">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信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4%、95%、96%,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数×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计算基数=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可研费(706000元)。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4分;2. 投标人业绩资信:7分; 3. 本项目资源配置:19分;4.技术评标标准:5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一 | 技术评标标准 | 50 | |
(一)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最高得13分,否则酌情扣分。 | 13 |
(二)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最高得13分,否则酌情扣分。 | 13 |
(三)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 8 | |
1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2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3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 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四) | 工程概算投资编制方案 | 概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最高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五) | 所选规范的合理全面性 | 所提供的勘察设计规范全面,合理,准确,最高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六) | 方案优化建议 |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最高得 6 分,否则酌情扣分。 | 6 |
(七) |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最高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二、 | 商务标评标标准 | 50 | |
(一) | 投标人资信 | 7 | |
1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近 5 年内(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单体泵站或闸站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得 2分;本项最多得4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注:单位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 4 |
2 | 体系认证 | 1、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注:以上证书认证范围以设计人为准,须包含工程设计等相关方面内容,否则不得分。 | 3 |
(二) | 本项目资源配置 | 19 | |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得 2 分; 2、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担任过工程项目投资额 3000万元及以上单体泵站或闸站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每个得1分;担任过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单体泵站或闸站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 3 |
2 | 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素质 | 1.技术负责人(1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得1分。 2.勘察负责人(1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得1分。 备注: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2 |
3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岩土、水工结构、测量或测绘、水保、造价、电气、建筑)专业齐全,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7 分;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岩土、水工结构、测量或测绘、水保、造价、电气、建筑)具有相应专业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其中造价专业负责人以一级造价师(水利)为准)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 7分;本项最多得14分。 备注:(1)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考虑。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时仅按一个记分。 (2)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14 |
(三) | 投标报价 | 24 | |
1 | 报价得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8.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24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特别规定: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24 |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84/OP/Login.aspx)%EF%BC%8C%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6%93%8D%E4%BD%9C%E5%AE%8C%E6%88%90%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7%A8%8B%E5%BA%8F%E3%80%82%3C/p%3E%3Cp%3E10.%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5%AA%92%E4%BB%8B%3C/p%3E%3Cp%3E%3Ca%3E%3C/a%3E%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90%8C%E6%97%B6%E5%9C%A8%E3%80%8A%E6%B1%9F%E8%8B%8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3%80%8B%E3%80%81%E3%80%8A%E6%B3%B0%E5%B7%9E%E6%B0%B4%E5%88%A9%E7%BD%91%E3%80%8B%E3%80%81%E3%80%8A%E6%B3%B0%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3%80%8B%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11.%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p%3E%3Cp%3E%3Ca%3E%3C/a%3E%E6%8B%9B%E6%A0%87%E4%BA%BA%EF%BC%9A%E6%B3%B0%E5%B7%9E%E5%B8%82%E6%B0%B4%E5%88%A9%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5%A4%84%3C/p%3E%3Cp%3E%3Ca%3E%3C/a%3E%E5%9C%B0%E5%9D%80%EF%BC%9A%E6%B3%B0%E5%B7%9E%E6%B5%B7%E9%99%B5%E5%8D%97%E8%B7%AF309%E5%8F%B7%3C/p%3E%3Cp%3E%E8%81%94%E7%B3%BB%E4%BA%BA%EF%BC%9A%E4%BD%95%E5%85%88%E7%94%9F%3C/p%3E%3Cp%3E%E7%94%B5%E8%AF%9D%EF%BC%9A0523-86195853%3C/p%3E%3Cp%3E%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F%BC%9A%E6%B1%9F%E8%8B%8F%E7%9C%81%E9%B8%BF%E6%BA%90%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3C/p%3E%3Cp%3E%E5%9C%B0%E5%9D%80%EF%BC%9A%E6%B3%B0%E5%B7%9E%E5%B8%82%E9%BC%93%E6%A5%BC%E5%8D%97%E8%B7%AF 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张志文、华艳、刘梅
电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真:0523-86896698
电子邮件: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作否决投标处理。
12.4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12.5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