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振林学校委托,对林州市振林学校U型教学楼抗震加固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0月28日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林州市振林学校U型教学楼抗震加固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GC2025015GK/3
二、中标结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确定的中标人结果如下:
1.中标人:河南华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570ME1R
3.中标价:5424607.92元,(大写:伍佰肆拾贰万肆仟陆佰零柒元玖角贰分)
4.项目经理:刘小会 注册证号:豫241141565713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工期:150日历天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心团队实力较强,综合实力强,业绩突出,信誉度高,技术方案更详细规范,切合施工实际。
三、中标候选人核查情况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核查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核查。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
定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定标办法:票决法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林州市振林学校
联系人:徐少楠
电话:18537231719
邮箱:lzszlxx@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兴林路与王相路向东100米
联系人:李敏
电话:15518797156
邮箱:15518797156@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005607151X
联系人:原磊
电话:0372-6896520
备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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