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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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1400-02020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元):1000000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副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销售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货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详见所投包组技术标准要求)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葫芦岛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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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