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601-2025-008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保洁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16,更正为:2025-11-2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7 09:30:00,更正为:2025-11-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17 09:30:00,更正为:2025-11-26 09:30:00。
一、原内容:招标文件P11:3.2.2、项目管理团队及专项员工要求(1)要求物业经理完全熟悉医院物业管理的流程和标准,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累计≥3年以上医疗机构物业管理经验,获得院感相关的协会或委员会或基地等组织机构颁发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合格证明;(投标人提供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垃圾收集与运送须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带口罩、系围裙等。要求垃圾收集员工具获得院感相关的协会或委员会或基地等组织机构颁发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合格证明;(投标人提供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11:3.2.2、项目管理团队及专项员工要求(1)要求物业经理完全熟悉医院物业管理的流程和标准,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累计≥3年以上医疗机构物业管理经验,获得院感相关的协会或委员会或基地等组织机构颁发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未能提供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垃圾收集与运送须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带口罩、系围裙等。要求垃圾收集员工具获得院感相关的协会或委员会或基地等组织机构颁发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未能提供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二、原内容:招标文件P5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和P56第五条服务费用结算方式:(2)保洁开荒服务、PVC地板打蜡服务、科室搬迁服务采取单项服务结算形式。根据约定的单价,以供应商实际完成工作量和质量,并经采购人确认的面积数及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更正内容:删除P5和P56“(2)保洁开荒服务、PVC地板打蜡服务、科室搬迁服务采取单项服务结算形式。根据约定的单价,以供应商实际完成工作量和质量,并经采购人确认的面积数及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三、原内容:招标文件P28 4.2中标人的责任2、严重违约(7)采购人未有书面增减服务面积,派出人员、月总工时数前,中标人派出员工实际在岗人数不得少于156人(不低于总人数85%),如采购人每月实际在岗人数少于规定的85%,则按差额人数*人均单价(合同总金额/24个月/184人)核减扣罚,超出两个月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服务,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每月总工时服务费30%的违约金;招标文件P61六、违约及赔偿第九条2、严重违约(7)甲方未有书面增减服务面积,派出人员、月总工时数前,乙方派出员工实际在岗人数不得少于156人(根据上述第七条第7款变动、不低于总人数85%),如甲方每月实际在岗人数少于规定的85%,则按差额人数*人均单价(合同总金额/24个月/184人)核减扣罚,超出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服务,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月总工时服务费30%的违约金。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28和P61"(7)采购人未有书面增减服务面积,派出人员、月总工时数前,中标人派出员工实际在岗人数不得少于156人(不低于总人数85%),如采购人每月实际在岗人数少于规定的85%,则按差额人数*人均单价(合同总金额/24个月/184人)核减扣罚,“差额人数≤5人的按双倍人数处罚,差额人数≥5人<10人的,额外扣罚当月服务费的5%,差额人数≥10人<20人的,额外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0%,差额人数≥20人<30人,额外扣罚当月服务费的20%,差额人数≥30人的,额外扣罚当月服务费的30%,差额人数≥20人累计超过三个月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
四、原内容:1、招标文件P30及P75 附件三:河源市人民医院保洁绿化服务质量考核表考评处罚标准:序号7如经检查或收到投诉:员工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旷工、睡觉、会客等违反劳动纪律的事项,扣0.5分/项/次。
2、招标文件P32 序号17和P76序号17(1)如无考勤、考核、考评和绩效考核制度的,扣2分/次;扣罚1000元/次。(2)有制度无落实考核、考评制度和不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扣2分/次;扣罚1000元/次。(3)有制度有落实也有书面报告但弄虚作假虚报服务保洁绿化服务总工时和考核考评状况,扣2分/次;扣罚2000元/次。 (4)对于超出一个月仍不能配足每月总工时数的90%的,扣3分/次;扣罚3000元/次。
3、招标文件P36和P79河源市人民医院保洁绿化服务质量考核表“注:以上考核满分为100,每个月进行一次;以上为考核具体细则,每月将根据考核结果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考评为百分制(整数分考评),当月考评分(A)处于90一95分之间,考评合格,采购人不予扣罚。如中标人当月考评为85≤A<90分的,则每低合格分1分,采购人将会扣罚中标人服务费用1000元/分;如中标人当月考评为75≤A<85分的,则每低合格分1分,采购人将会扣罚中标人服务费用2000元/分:如低于75分的,则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甚至按违约处理及终止合同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质量不达标的,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而中标人如果考评为95分以上,则每超过1分,采购人将会奖励中标人服务费用100元/分。年终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代秀人员名单及相应的模范、先进事例,给予相应的奖励金。”;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P30及P75附件三:河源市人民医院保洁绿化服务质量考核表序号7改为:如经检查或收到投诉:员工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旷工、睡觉、会客等违反劳动纪律的事项,扣0.5分/项/次,罚200元/人/次。
2、招标文件P32 序号17和P76序号17(1)如无考勤、考核、考评和绩效考核制度的,扣2分/次;扣罚1000元/次;(2)有制度无落实考核、考评制度和不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扣2分/次;扣罚2000元/次。(3)有制度有落实也有书面报告但弄虚作假虚报服务保洁绿化服务总工时和考核考评状况,扣2分/次;扣罚5000元/次。(4)对于超出一个月仍不能配足每月总工时数的90%的,扣3分/次;扣罚5000元/次。”;
3、招标文件P36和P79河源市人民医院保洁绿化服务质量考核表“注:以上考核满分为100,每个月进行一次;以上为考核具体细则,每月将根据考核结果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考评为百分制(整数分考评),当月考评分处于90一100分之间,考评合格,采购人不予扣罚。如中标人当月考评为85≤A<90分的,则每低合格分1分,采购人将会扣罚中标人服务费用1000元/分;如中标人当月考评为75≤A<85分的,则每低合格分1分,采购人将会扣罚中标人服务费用2000元/分:如低于75分的,则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0%。”;
五、原内容:招标文件P51 3.详细评审分值:商务部分36.0分,技术部分54.0分,报价得分10.0分;信息化管理水平(9分),分值梯度为:9,6,3;应急处理方案 (4.0分),分值梯度为4,2;投入项目经理资历 (12.0分):1.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职称中级或以上的得3分;“客户评价 (5.0分);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51 3.详细评审分值调整为:商务部分31.0分,技术部分49.0分,报价得分20.0分;信息化管理水平(6分),分值梯度为:6,3,1;应急处理方案 (3.0分),分值梯度为3,1;投入项目经理资历 (11.0分):1.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职称中级或以上的得2分;删除“客户评价 (5.0分)”内容;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六、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P57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序号5乙方必须保证月物料及相关投入设备满足使用需求,保洁绿化物料药剂及设备投入由乙方承担,包含超细纤推地垫、毛巾、消毒药剂、绿化药剂、清洁剂,生活及医疗垃圾袋等物料。甲方有权核查乙方物料投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提供采购清单、购入发票、员工申领物料清单等。乙方所提供的垃圾袋需用4丝/5丝优质PE材料并提供垃圾袋检测报告:所提供的物料药剂必项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提供的消毒液应同时符合国家医疗卫生标准(卫消证字号),并能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同时提供消毒液、清洁剂和地面养护材料的安全数据卡和检测报告。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P57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序号5乙方必须保证月物料及相关投入设备满足使用需求,保洁绿化物料药剂及设备投入由乙方承担,包含超细纤推地垫、毛巾、消毒药剂、绿化药剂、清洁剂,生活及医疗垃圾袋(含可水溶性)等物料。甲方有权核查乙方物料投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提供采购清单、购入发票、员工申领物料清单等。乙方所提供的垃圾袋需用4丝/5丝优质PE材料并提供垃圾袋检测报告:所提供的物料药剂必项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提供的消毒液应同时符合国家医疗卫生标准(卫消证字号),并能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同时提供消毒液、清洁剂和地面养护材料的安全数据卡和检测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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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人民医院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文祥路733号
联系方式:0762-3185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762-3828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2-382870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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