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物资处置招标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报废物资集中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报废物资集中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报废物资集中处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报废物资集中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报废物资集中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回收生产性报废金属的能力,至少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成功 履行完成的报废水表回收处置业绩、其他报废金属处置业绩各1个或1个业绩内同时包含报 废水表及其他报废金属两项内容(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银行转账交易记
录、发票等);
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承担一切由于水 表相关危险废物处置造成的法律及社会责任,并提供承诺书(内容包括(1)对相关设备拆 解时,具有相应的操作资质;(2)现场清理时按照各项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禁止危险作业, 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合格标准。);
4、本次招标物品拆解后涉及危废及报废金属产品,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废物类别包括HW49其他废物(900-045-49) 及公安局备案的报废金属类回收资质;
5、投标人具有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的能力,能够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
2024年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采工作供应商资信审核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打印的信用信 息报告)(全套);
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及相应的行业规则,应提供近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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