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TPZB-2026-10-015
3.采购内容:涵盖日常法律咨询、文书审核修订、非诉讼事务处置、法治宣传培训、政策解读、日常法律指导、项目论证辅助等全部常规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采购人要求。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分支机构参加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分支机构参加的,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资料同等有效。
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经历不低于5年(以律师执业证书上执业证号显示的年份为起算标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公告前近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响应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不得列入信用中国([链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链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注:供应商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审小组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比选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当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实践能力或者一定的专业影响力,经验丰富,熟悉政府工作规则(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竞争性比选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公告前近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争性比选。
四、发布媒介
1.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文件发放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竞争性比选文件申请,邮箱:tianpingzhaobiao03@[链接],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应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关信息);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会议室。
3.其他要求: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河南电子口岸大楼五楼
联系人:王若彤
联系电话:0371-861968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丹丹、丁姜瑞、李奕帅、冯艳慧
联系电话:13007519195
邮箱:tianpingzhaobiao03@[链接]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河南电子口岸大楼
联系人:周现青
电话:0371-86196868
邮箱:zbqkaj@[链接]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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