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般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600G2507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山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一般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鸡西市交通运输局以《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麻山区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鸡交政发〔2025〕1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鸡西市麻山区麻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及麻山区人民政府落实,招标人为鸡西市麻山区麻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规模:
麻山区麻山—和平农村公路提质改造:路线编码 X306230307, 路线全长28.859km, 本次实施里程15km,其中三级公路2.506km(K13+200-K15+706), 四级公路12.494km(K16+168-K28+662)。
麻山区方虎公路—新发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路线编码Y602230307,路线全长16.136km,本次实施里程13.0km(K0+000-K13+000)。 起点位于方虎公路,终点位于新发村。
麻山区麻双公路—大云山屯农村公路提质改造:路线编码C237230307,路线全长1.515km,本次实施里程1.515km(K0+000-K1+515)。项目起点位于麻双线,终点位于大云山屯。
2.2 建设地点:鸡西市麻山区。
2.3 计划工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129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 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34880301.00元。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里程(km) | 分项控制价(元) |
1 | 麻山区麻山一和平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 三级公路 (K13+200-K15+706) 、 四级公路 (K16+168-K28+662),设计速 度 2 0km/h, 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22+854-K22+864段、 K22+882-K22+892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4.5/5.5/7m,路面宽度3.5/4.5/6m, 土路肩宽2×0.5m。新建盖板涵1道、重建 圆管涵4道、重建盖板涵5道;平面交叉44处。 | 15 | 20518576 |
2 | 麻山区方虎公路一新发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 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K0+000-K8+540 路基宽度4.5m, 路面宽度3.5mm, 土路肩宽1.0m;K8+540-K13+000, 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5m 。重建圆管涵11道、 重建箱涵1道,平面交叉15处。 | 13 | 12512846 |
3 | 麻山区麻双公路一大云山屯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 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 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4.5m, 路面宽度3.5m, 土路肩宽2×0.5m 。新建圆管涵1道、重建圆管涵3道, 平面交叉4处。 | 1.515 | 184887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招标活动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总工招标活动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注: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4财务最低要求:
3.4.1 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4.2 营运资金(2024年流动资产-2024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5业绩最低要求: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3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扣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67-2664206
招标人:鸡西市麻山区麻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鸡西市麻山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67-24991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景街138号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话: 1788405024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