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岗镇柳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岗镇双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黄岗镇柳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岗镇双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黄岗镇柳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2021〕436号);
1.4 招标人:阜南县黄岗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阜南县黄岗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黄岗镇柳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岗镇双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FY2025GC014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2025GC0142-1-1;
2.5 建设地点:阜南县黄岗镇规划区;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9132.19平方米,主要包含:1#宿舍楼建筑面积3598.08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2#办公楼建筑面积4917.35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3#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2852.4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4#、5#、6#标准厂房建筑面积都为19092.8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7#配电室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8#、9#、10#门卫建筑面积都为15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连廊建筑面积120.96平方米,钢结构;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61829760.89元;
2.8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年/月/日以来(以/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7类情形,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总公司投标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7.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8月 13日17时00分至 2025年 9月4日09时 00分。
4.2 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