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自动售货机投放及经营权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06-17
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自动售货机投放及经营权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自动售货机投放及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BC-2025-009
三、项目最低限价:本项目服务费按营业额费率进行报价,费率最低报价为20%(不含电费)低于该费率的报价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费率乘以营业额向采购人缴纳服务费用,该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四、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自动售货机投放及经营权项目,自动售货机按实际要求投放。自动售货机投放及经营权:提供自助售货机安装,合作方全额投资安装,合作期内,合作方负责设备日常运转过程中的管理、维护、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正常运转的义务。
2、运营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自动售货机产品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6月18 日至2025年 06月 24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磋商文件。
6.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动售货机产品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6.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 月 30 日09时00 分。
7.2递交地点:河南漯河市。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06 月 30 日09时00 分。
8.2开启地点:河南漯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