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0000G2511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已由穆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穆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穆发改复[2025】21号);《关于穆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穆发改复〔2025】27号);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穆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穆住建复(2025]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及薄改资金 。招标人为穆棱市第五中学,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育才路15号,原穆棱市第三中学;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104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其中: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5499平方米;门卫及消防泵房340平方米;校园操场、道路配套、大门围墙及给排水、供电等其他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3月31日,总工期462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管护、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各种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833.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40.7万元,工程费用:279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324.1万元,安装工程费:46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②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注册证书。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其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08月至10月)社保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10月)社保缴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设计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设计类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10月)社保缴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以上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其中包括:
①电气工程师 1 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②结构工程师 1 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③建筑工程师 1 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建筑师证书;
④给水排水工程师 1 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④联合体内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⑤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4 信誉要求:
(1)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3年 (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2)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3年 (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是否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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