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沙县沙土镇粮食及农产品收储仓库(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320250009VS
项目名称:金沙县沙土镇粮食及农产品收储仓库(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元)(如有):3973272;
采购需求: 采购小麦、高梁加工设备共计44台,其中,除杂精选机4台、多功能色选机4台、色选机平台以及空压机4台、移动式输送机4台、地磅4台、农药检测设备4台、水分检测设备4台、绞龙4台、烘干机4台(含安装辅材)、磨粮机2台、打包机4台(含仓斗)及铲车2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沙土镇粮食及农产品收储仓库(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732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小麦、高梁加工设备共计44台,其中,除杂精选机4台、多功能色选机4台、色选机平台以及空压机4台、移动式输送机4台、地磅4台、农药检测设备4台、水分检测设备4台、绞龙4台、烘干机4台(含安装辅材)、磨粮机2台、打包机4台(含仓斗)及铲车2台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沙土镇粮食及农产品收储仓库(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由基本开户行 2025 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7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2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沙县沙土镇敦华社区敦华路一号
联系方式:15008579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锦信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一中路血站宿舍
联系方式:1312367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磊
电 话:13123672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