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次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
(1)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①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②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操作流程参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①潜在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