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预制桩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ZTWZTJ2026-JC-175
1.询价条件
1.1本次询价人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现对预制桩进行邀请询价,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 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送提交至铁建云链平台。
2.询价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米) |
1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31A-F(防腐桩)C40,P10抗压桩 | 155 |
2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31A-F(防隔桩)C40,P10抗压兼抗拔桩 | 93 |
3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25-15/10A-F(防腐桩)C40,P10抗压桩 | 50 |
4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27-15/12A-F(防腐桩)C40,P10抗压桩 | 32076 |
5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27-15/12A-F(防腐桩)C40,P10抗压兼抗拔桩 | 27891 |
6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25-15/10A-F(防腐桩)C40,P10抗压桩 | 50 |
7 |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 | JZH-50-24-15/9A-F(防腐桩)C40,P10抗压桩 | 528 |
8 | 预制钢筋预制桩管桩 | PHC500AB120-14,桩长14m | 15694 |
3.采购要求
3.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2交货期:按项目要求按期交货
3.3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闸南路宏愿花园东38米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所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执行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图集(2012版)《预制钢筋预制桩方桩》12G05-1,本项目工程桩:上节桩箍筋直径改为8mm,全长加密,即间距200mm改为间距100mm。
预制钢筋预制桩管桩:执行《先张法预应力预制桩管桩》23G409。
5.报价人资格审查及报价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参与报价的须为生产商。
5.2提交报价单,须为响应单位盖章的报价表。
5.3成交确定原则:对通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中标;经招标人现场考察合格后,双方签订供销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被项目退换货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报价排序顺延至后续供应商。后续供应商须出具按排名第一供应商价格执行的承诺函,并经招标人考察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如后续供应商无法按上述价格执行或考察不合格,则依排序依次顺延,以此类推。
5.4其他要求:报价需以我公司上传的询价函附件为准进行线上报价,且报价人需提供保供承诺书(附件1)及终身质保承诺书(附件2)。
6.结算与付款
6.1材料价款的结算:材料价款的结算:预制桩结算实行固定价结算,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贷物签收单、物资轨迹等资科进行对账结算,签认结算单后乙方应在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送至甲方,甲方收到相应发票且经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支付相应货物95%,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待保证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1年,质量保证期满后并不能免除其质量责任。(或买受人在收到相应发票且经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支付相应货物100%的货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20天内提供合同金额5%的一年期的见索即付质量保函,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量保函,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将在质保期满后支付,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2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网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铁建银信、云信、E通信、商业承兑等票据(期限为6个月)(票据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7.数字化平台应用条款
7.1 本合同履行阶段,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数字化平台(协同平台、盘古智砼平台)预制桩各项交易功能实时操作、数据对接等工作。平台开放标准接口,乙方可以与数字化平台进行接口对接,如若产生由于自身管理系统对接而产生的开发费用,需由乙方承担。
7.2甲乙双方约定,预制桩相关交易业务全部通过数字化平台线上执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货物签收单、往来对账单等业务单据,所载价格、数量、结算款项等信息,须以数字化平台原始数据作为履约及结算依据。
7.3乙方在数字化平台实施的各项操作,均代表乙方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密码及各类业务信息,做好信息安全管理。
8.关联关系认定及处置
8.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董、监、高等核心管理人员)相同或存在近亲属关系。
8.2注册地址、经营场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关键信息一致。
8.3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8.4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性的关联情形。
经核查确认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含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竞争;已参与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北侧铭隆大厦1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经理/屈经理
电 话:13581830434/13691193465
2026年10月2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