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同区常家围子至五村屯、常家围子至六井子道路标识制作安装及公路桥梁日常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EF%BC%8C%E9%80%89%E6%8B%A9%E2%80%9C%E4%BA%A4%E6%98%93%E6%89%A7%E8%A1%8C-%E5%BA%94%E6%A0%87-%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2%80%9D%EF%BC%8C%E5%9C%A8%E2%80%9C%E6%9C%AA%E5%8F%82%E4%B8%8E%E9%A1%B9%E7%9B%AE%E2%80%9D%E5%88%97%E8%A1%A8%E4%B8%AD%E9%80%89%E6%8B%A9%E9%9C%80%E8%A6%81%E5%8F%82%E4%B8%8E%E7%9A%84%E9%A1%B9%E7%9B%AE%EF%BC%8C%E7%A1%AE%E8%AE%A4%E5%8F%82%E4%B8%8E%E5%90%8E%E5%8D%B3%E5%8F%AF%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6]DQZY[CS]20250001
项目名称:大同区常家围子至五村屯、常家围子至六井子道路标识制作安装及公路桥梁日常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307.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同区常家围子至五村屯、常家围子至六井子道路标识制作安装及公路桥梁日常保养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97,307.4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大同区常家围子至五村屯、常家围子至六井子道路标识制作安装及公路桥梁日常保养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7,307.45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同区常家围子至五村屯、常家围子至六井子道路标识制作安装及公路桥梁日常保养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同区常家围子至五村屯、常家围子至六井子道路标识制作安装及公路桥梁日常保养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否决投标。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 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 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提供的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EF%BC%8C%E9%80%89%E6%8B%A9%E2%80%9C%E4%BA%A4%E6%98%93%E6%89%A7%E8%A1%8C-%E5%BA%94%E6%A0%87-%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2%80%9D%EF%BC%8C%E5%9C%A8%E2%80%9C%E6%9C%AA%E5%8F%82%E4%B8%8E%E9%A1%B9%E7%9B%AE%E2%80%9D%E5%88%97%E8%A1%A8%E4%B8%AD%E9%80%89%E6%8B%A9%E9%9C%80%E8%A6%81%E5%8F%82%E4%B8%8E%E7%9A%84%E9%A1%B9%E7%9B%AE%EF%BC%8C%E7%A1%AE%E8%AE%A4%E5%8F%82%E4%B8%8E%E5%90%8E%E5%8D%B3%E5%8F%AF%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大同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53号
联系方式:18845997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1-1
联系方式:0459-898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59-8988879
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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