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QCD-262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2026年短临工程多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站(8要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30 10:33: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更正内容:
一、技术指标及验收:
(1)“六、采购需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的“(二)技术性能要求”中“气温测量仪”的“----测量范围:-40℃~+55℃;#----最大允许误差:±0.5℃”变更为“#----测量范围:-40℃~+55℃;----最大允许误差:±0.2℃”。
(2)“六、采购需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的“(二)技术性能要求”中“气压测量仪”的“----测量范围:500hPa~1100hPa;#----最大允许误差:±0.5hPa;”变更为“#----测量范围:500hPa~1100hPa;----最大允许误差:±0.3hPa;”。
(3)“六、采购需求”中“四、验收要求”的“(1)提供的所有传感器需具备装备许可(其中气温、相对湿度、风、气压4个传感器的技术性能指标与集成式交通气象监测仪一致,可用集成式交通气象监测仪许可作为验收依据),否则验收为不合格,追究中标方的责任。”变更为“(1)提供的所有传感器需具备装备许可且性能指标应符合或超过招标文件中性能指标要求,否则验收为不合格,追究中标方的责任。”
二、核心产品: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5.5改为“设有:气温测量仪、相对湿度测量仪、风测量仪、气压测量仪。"
三、《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5.7改为“必须,以下产品需要提供至投标截止日仍有效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1、集成式交通气象监测仪(相对湿度测量仪、风测量仪)许可证,或同时提供智能气温测量仪、智能湿度测量仪、智能气压测量仪、智能风测量仪四个许可证;2、智能翻斗式雨量测量仪(0.1mm)许可证"。并对第八章 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 做相应修改。
四、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4 投标产品的环境适应性(客观分)的评审标准改为“针对自动气象监测站设备,测试报告应涵盖测试报告涵盖高低温、交变湿热、IP防护等级、盐雾、振动冲击等内容的,每包含一项得0.4分,最多得2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日 14:00: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53号
联系方式:井元元 0311-67108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北区7号楼
联系方式:卢介然 010-68406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介然
电 话: 010-68406642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