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522112330-0024558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选审判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选审判服采购项目 | 8616010.00元 | 宁波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2177号 | 94.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选审判服采购项目 | 防寒服A | 培罗成 | 详见响应文件 | 3425 | 680.00 |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选审判服采购项目 | 防寒服B1 | 培罗成 | 详见响应文件 | 1067 | 765.00 |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选审判服采购项目 | 防寒服B2 | 培罗成 | 详见响应文件 | 1211 | 76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君,郭慕华,蒋孝武,华里发,兰红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792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宁波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样品材质符合度较高,外观尺寸较准确,工艺缝制较规范,售后承诺较可行,响应较快,综合实力强,业绩较多,检测报告提供较满足要求,报价最低,综合得分第一。
如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电话:021-50934524)提出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肇嘉浜路308号
联系方式:021-6308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1-50934524、021-50934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平、温婧娴
电话:021-50934524、021-50934528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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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3日
附件信息:
1.3M
采购文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