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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数据中心关于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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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数据中心关于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29

项目概况

营口市数据中心关于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2846
项目名称:营口市数据中心关于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80000
最高限价(元):42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服务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280000元/年。

4.最高限价:4280000元/年。

5.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6.服务地点:营口市数据中心指定地点。

7.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完成服务交付,并通过项目验收。

8.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9.本项目是否面对中小微企业:否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所属集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服务主要内容是为提升电子政务外网通讯服务能力,保障各类重要业务系统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租赁网络链路为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和开发区各部门及各部门所属相关单位提供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服务。供应商要提供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现有电子政务外网链路的统一对接节点,并负责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提供商共同配合完成接入节点互联互访的联调联测。

为满足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全年网络通讯无间断服务需要,主要包括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数据专线租用、互联网专线租用、裸光纤链路租用、链路保障服务等。充分利用现有网络通讯设备设施及为保证服务质量有必要新增的设备设施,保证服务期内整体网络稳定运行。

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根据省里非涉密业务专网向政务外网整合工作的推进情况,适时制定专网迁移整合实施方案和具体对接方案,满足省市县非涉密业务专网稳定有序迁移整合的工作要求,并指导有关委办局完成迁移整合相关技术工作。

本次项目服务目的:提升电子政务外网的全网业务负载能力;优化电子政务外网各层设备的数据转发与交换能力;解决电子政务外网智能化运维能力;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的双向安全防护能力;推动电子政务外网重点区域的IPv6建设工作;构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体系.

1.链路租用服务

1.1.裸光纤链路(110条)

1) 到县区的裸光纤电路A、Z端衰减值在-20db以下,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竣工值 +0.1dB/km (最大变动量≤ 2dB)。

2) 市内的裸光纤电路A、Z端衰减值在-10~-15db之间。

3)运营商中继段光路要具备双物理路由,到客户核心机房电路要具备双物理路由,中继段光纤衰减≤竣工值+ 0.1dB/km (最大变动值不超过2dB)。

4)每公里光缆衰耗值在0.25-0.4db之间,光缆接头衰耗值在1-2db内。

5)服务供应商要有专业的本地化服务保障网络畅通,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提供全面线路维护方案,提供线路维护承诺,主干网线路故障率≤3%,主干网设备可用率>95%。

6)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甲方数据中心网出口上联至运营商网络的独享光纤专线;提供互联网专线物理链路的备用环路;提供与甲方网络出口设备兼容的SFP+万兆光网络模块。

7)提供服务质量不低于辽宁省《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标准》要求的指标,其中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2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小时,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提前终止合同。

8)链路测试方法:

① 到投标方局端网络设备的32字节包的ping平均时延≤3ms、丢包率<0.01%;

② 到投标方本地DNS的32字节包的ping平均时延<10ms、丢包率<0.1%;

③ 到投标方数据测试点进行10分钟的下行数据传输测试,平均带宽稳定在100MByte/s以上。

1.2.数据专线(350条)

1) 独立的VPN通道,互联中继带宽为万兆

2) 全程全网覆盖全地区每个角落,确保新增网络需求随时可达

3) 独立的数据通讯隧道,全程加密传输,确保过程安全可靠

4)服务供应商要有专业的本地化服务保障网络畅通,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提供全面线路维护方案,提供线路维护承诺,主干网线路故障率≤3%,主干网设备可用率>95%。

5)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甲方数据中心网出口上联至运营商网络的独享光纤专线;提供互联网专线物理链路的备用环路;提供与甲方网络出口设备兼容的SFP+万兆光网络模块。

6)提供服务质量不低于辽宁省《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标准》要求的指标,其中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2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小时,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提前终止合同。

7)链路测试方法:

① 到投标方局端网络设备的32字节包的ping平均时延≤3ms、丢包率<0.01%;

② 到投标方本地DNS的32字节包的ping平均时延<10ms、丢包率<0.1%;

③ 到投标方数据测试点进行10分钟的下行数据传输测试,平均带宽稳定在100MByte/s以上。

1.3.互联网专线(4条)

1)提供不低于链路上下行带宽均为5Gbps的独享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根据突发情况可弹性调节,时限在毫秒内。并承诺“该网络出口对非限定IPV4地址访问的地址及资源应均可达可访问”。

2)提供不少于32个IPV4独享公网地址,并承诺“上述地址不做二次NAT转换、不做应用服务和会话数限制、不做不同电信运营商间的链路负载均衡、合同期内不变动”。

3)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在本地骨干网上提供互联网出口服务,不得将采购方互联网出口调度至第三方公司。

4)服务供应商要有专业的本地化服务保障网络畅通,提供7*24小时快速反应,提供全面线路维护方案,提供线路维护承诺,主干网线路故障率≤3%,主干网设备可用率>95%。

5)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甲方数据中心网出口上联至运营商网络的独享光纤专线;提供互联网专线物理链路的备用环路;提供与甲方网络出口设备兼容的SFP+万兆光网络模块。

6)提供服务质量不低于辽宁省《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标准》要求的指标,其中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2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小时,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提前终止合同。

7)链路测试方法:

① 到投标方局端网络设备的32字节包的ping平均时延≤3ms、丢包率<0.01%;

② 到投标方本地DNS的32字节包的ping平均时延<10ms、丢包率<0.1%;

③ 到投标方数据测试点进行10分钟的下行数据传输测试,平均带宽稳定在100MByte/s以上。

2.运行维护保障服务

2.1.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

1)对用户提供国际标准的端到端全过程(即售前、售中、售后)一站式服务;享受24小时×365天的质量保证。一站式服务包括: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故障申告、一点计费结算、一点技术支持。

2)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务。

3)甲方在使用专线的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可选择就近向供应商各地区子公司申告,或者全国一点式申告,供应商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应建立“首问负责制”。

2.2.故障响应服务

1)供应商负责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2)供应商承诺对本项目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1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小时。

2.3.日常电路运维体系

1)供应商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本项目租用线路的畅通。若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需与用户协商修改服务协议或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2)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电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客户。

3)供应商如需中断客户线路,应提前72小时通知客户,经协商同意后实施,并不能影响客户的正常业务。

2.4.其他服务维护保证

1)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项目实施建设完毕后,供应商将对相应的电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客户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电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为保证本项目网络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供应商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3)供应商要制定完善的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故障处理,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4)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本项目线路和业务的各种参数、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服务交付报告

1).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发生重大事故后进行事后总结,包括改进计划、风险评估等。发生重大事故后,3自然日内提供重大事故分析报告。

2).日常维护记录。每次维护后需形成维护记录或相关服务反馈信息。每次维护后,形成日常维护记录,按需定期提交。

3).重保后工作总结。包括改进计划、风险评估等。每次重保工作结束后,3个自然日内提供重保后工作总结。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包: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备线路租用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预算金额:420000元/年。

4. 最高限价:420000元/年。

5. 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6. 服务地点:营口市数据中心指定地点。

7. 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完成服务交付,并通过项目验收。

8. 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9. 本项目是否面对中小微企业:否

1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1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所属集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服务需求

(一)村级政务外网宽带接入,单个接入点带宽为100M;(400个点位)

1、要求采用通信行业先进技术、设备及光纤组网,确保网络的高性能与高可靠性。针对施工难度较大的点位采用成熟可靠的无线接入方式,满足各节点带宽需求。

2、自合同签订且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开通时限≤15天。

3、当接入点带宽负载大于90%后,根据需求增加带宽,要求可靠性、保密性高,专线带宽扩容能力≥2倍,以满足业务发展的带宽扩展需求;

4、专线可用率达到99.9%,正常带宽负荷下(负荷小于70%)丢包率应≤0.5%,往返时延≤20ms,误码率≤1e-9,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与流畅性。

5、 因网络接入地址变更等原因需要对网络进行迁移的,可提供迁移服务,迁移后专线网络正常运行。

6、 具备365天*7*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故障应急响应及处理服务,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线路故障8小时内恢复业务使用。

7、 提供服务质量不低于辽宁省《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标准》要求的指标,其中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2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小时,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提前终止合同。

8、 投标人提供网络产品备件服务,当网络线路出现故障需要更换产品时,免费进行更换。

9、 投标人配备专职的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响应和技术咨询。

10、 按需提供现场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活动、业务高峰期等特殊时期的网络保障。

11、 提供组网同时提供本次链路服务所需相关产品及其他配套相关服务更换。

(二)提供客户消息通知等短信服务(222万条/项)

1、短信功能要求:

(1)支持短信上下行交互功能;

(2)可提供移动、联通、电信及广电的四网信息发送能力;

(3)支持丰富的统计分析功能;

(4)支持已发短信状态查询功能。

2、 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热线服务、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3、 短信发送方式要求: 具备多种短信发送方式,包括网页登录发送、接口对接发送(至少支持HTTP/HTTPS协议)。短信平台提供的发送带宽应不低于500条/秒的并发消息流量。

4、其他要求

(1)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标准的要求:免费提供服务和维修技术人员。

(2)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服务期内免费对用户单位提供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3)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提供免费的系统扩展及升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投标人或所属集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包:投标人或所属集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数据中心
地址: 营口市新联大街东一号市政府
联系方式:0417-299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0417-29725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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