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K0011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具中的: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 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 证明。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授权 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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