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对颍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阜农建〔2025〕9号
1.4招标人:阜阳市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阜阳市颍泉区农业农村局
1.5项目业主:阜阳市颍泉区农业农村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颍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FY2025QTGC002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2025QTGC0023-1-1;
2.5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泉区;
2.6 建设规模: 治理耕地面积5万亩,其中新建面积1.1万亩,改造提升面积3.9万亩,建设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以及招标结余资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2.7 投资规模: 施工总投资125947610.91元
2.8计划施工工期:4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含施工缺陷责任期内施工监理。
2.10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2.11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本项目(含结余资金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2 质量标准:合格
2.13合同估算价:1259476.11元
2.14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委派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