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及设备购置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YH-2025-ZC-051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及设备购置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H-2025-ZC-0513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及设备购置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拟定为24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复印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到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609室 方式:为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609室。(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YH-2025-ZC-0513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2050110090800001048;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hui_2019@163.com;4)邮件主题为:TJYH-2025-ZC-0513报名信息。3.为方便代理机构及时为投标人开具文件费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6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联系方式:2362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022-28173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婷婷 电 话:022-28173619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