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明白河合峪镇中段水毁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已由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栾发改投资【2025】15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7-410324-04-01-410583),招标人为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灾后修复资金及乡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明白河合峪镇中段水毁修复加固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栾川县合峪镇;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5)0085号;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5-106;
5、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河道扩宽,护岸修复,挡墙修复,齿墙及护角修复,改建岸顶挡墙,增加岸顶挡墙,增加坡面排水。
6、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上级灾后修复资金及乡镇自筹,4524600.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工期:5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2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合峪镇政府合峪镇委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678123
代理机构: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
联 系 人:赵晓辉
电 话:18937981139
监管部门:栾川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717602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