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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一批次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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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一批次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一批次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一批次算力集群部分建设、维护、运营一体化采购。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已建成的机房物理环境、IDC机柜、监控维护及运营展示中心等基础,将采用主流、先进的软硬件生态,建设包括GPU计算服务器(液冷)、超算服务器(液冷)、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与安全设备的硬件集群,并搭载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等智能算力管理与应用软件,构建具有技术先进、创新能力突出的算力及超算中心。利用2-1机房170个机柜,其中20KW柜128个(液冷),10KW柜28个(风冷),8KW柜14个(风冷),建设 256 台国产智算集群,半精度浮点运算能力不低于650P FLOPS @FP16;利用2-2机房建设 640 计算节点的国产超算集群,双精度浮点运算能力不低于35P FLOPS @FP64。

2.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5招标范围:

(1)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GPU计算服务器(液冷)、超算服务器(液冷)、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与安全设备的硬件集群,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安全服务、运维平台、云平台等智能算力管理与应用软件等内容。所有软硬件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以及为完成项目交付所做的其他工作。

(2)运维范围:负责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一批次算力集群部分的整体运维、项目信息安全及设备安全等工作。

(3)运营范围:负责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一批次算力集群部分的整体运营,包含但不局限于算力运营、超算运营、平台运营等工作。

2.6工期:

60日历天内第一批设备到货(超算设备到货60%,含乙方承诺超算跟投部分(如有));

90日历天内第二批设备到货(超算设备全部到货,含乙方承诺超算跟投部分(如有));

120日历天内所有设备到货(含乙方承诺全部跟投设备(如有));

1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安装,集成调试完成,并初验完成。(注: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7试运行期限:30日历天(自项目初验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要求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9质保期:60个月免费质保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0运营期:60个月运营服务(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1运维期:60个月免费运维服务(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不准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 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三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联合体牵头人就本项目对招标人总负责,总协调。联合体其中一方无法向招标人履行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需要由招标人向联合体支付的合同价款(包含不限于设备节点到货合同价款、初验合同价款、终验合同价款、审计款、质保金预留部分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或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的联合体成员账户。

3.6.6需要由联合体向招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机柜租金、机房租金、运营费),从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或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的联合体成员账户向招标人进行支付。

3.6.7联合体各方当触及合同违约条款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新港大道如荼路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1503606125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子帅、兰启航、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

电话:0371-55173801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侧

电话:0371-6692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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