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维保费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6090204001
项目名称:“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维保费用
预算金额:5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
采购需求:对《“智慧安防小区”项目维保费用》中智慧社区工程部分的全部前端人脸抓拍摄像头、车辆抓拍摄像头、Wifi探针、电子围栏等前端设备及后端智慧社区平台等的设备维护、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外环路88号
联系方式:0314-771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
联系方式:0314-7514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0314-7710110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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