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安县村级集体经济光伏电站南部片区并网项目;已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金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安县村级集体经济光伏电站南部片区并网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登龙乡
2.3建设规模:本期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本期 1*40MVA 主变,110kV 出线 1 回,10kV 光伏集电线路 7 回,SVG 回路 1 回;配套建设二次及土建工程。新建光伏压站至220kV登龙变电站110kV线路一回,采用单双回混合架空架设,导线型号为JL/G1A—95/20钢芯铝绞线,地线为两根OPGW-10-50-1(24芯),新建架空线路长度为5.02公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含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等,项目施工所需要的道口设置,场地准备,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天。
2.7工程总造价:35355077.8元(交易控制价)。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价格匹配和物有所值的原则进行管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贰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同为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
(4)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质量员为设备安装专业。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在现单位缴纳社保不足6个月的,须提供自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之月起至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
(5)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6)联合体各方,均需要对项目施工承担承包责任,各方除按联合体协议承担主体责任外,还需承担其他方不履行责任的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责任(包括不限于主体责任、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等);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交易响应人应自行考虑其交易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则交易响应人的响应无效。请各交易响应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登入交易系统后由系统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交易截止时间一致)。
开户银行: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交易响应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意事项
①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交易响应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③交易响应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④交易响应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0512-58188507。
友情提示: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二家,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1)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3)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公章;
(14)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5)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网浏览、下载交易公告、文件等资料,并按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有关要求进行交易。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0 月24日9 时00 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监督、监察。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交易,响应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交易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7.4在交易响应截止时间前,各响应企业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交易环节。如响应企业未在交易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7.5各响应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响应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交易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7.6响应企业对本次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交易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7意外情况的处理
1.交易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发起单位、交易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交易发起单位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交易,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交易;
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网发布暂停交易公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公告恢复交易。
(六)响应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zlxz/%EF%BC%89%EF%BC%8C%E5%A6%82%E6%9C%89%E7%96%91%E9%97%AE%E8%AF%B7%E8%81%94%E7%B3%BB%E6%96%B0%E7%82%B9%E5%B7%A5%E4%BD%9C%E4%BA%BA%E5%91%98%EF%BC%8C%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12-58188507%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8.%3C/strong%3E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吉安县金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安县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15070831622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6号希尔顿欢朋酒店1705室
联 系 人: 兰成
电 话:0796-8256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