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5-2026年度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且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2025年 9 月 29 日至 2025年 10 月 1 日)
项目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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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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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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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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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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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509150250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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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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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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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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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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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33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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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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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和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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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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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298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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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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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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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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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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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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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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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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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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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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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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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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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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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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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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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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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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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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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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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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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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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重
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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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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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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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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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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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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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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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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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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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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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商(重
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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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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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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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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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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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律师30人以上,需提供官方或者第三方平台证明材料。
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磋商。(提供总公司(总所)盖章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2.无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不良执业记录,需提供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或司法机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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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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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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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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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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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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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
13022338234)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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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2025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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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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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