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5〕66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代码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出让起始价格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 年限
|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220104001014GB00260 W00000000 220104001014GX00168 W00000000 |
朝阳区 东至安达街 西至轨道交通3号线 南至西朝阳路 北至正达小区
| 8792 |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8792 | 商业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 地上<2.3;地下<0.6
| <40%
| <40米
| >20%
| (总价) 8319(万元)
| 90 (万元)
| 8319(万元)
|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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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不涉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除外。对外商首次来长投资房地产业的,不受资质要求限制。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可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