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JYHN-2025-51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清丰县育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征集供应物品含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含水果)、
粮食类、油类、调味品类、点心类等所有食材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满足: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
保)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财购【2022】9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
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
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IN-2025-5126
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金额:约20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征集食材供货商(10家);征集供应物品含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
豆制品类、蔬菜类(含水果)、粮食类、油类、调味品类、点心类等所有食材品类。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3、服务地址:城关镇、城南街道办、城西街道办、大流乡、大屯乡、高堡乡、巩营乡、
古城乡、固城镇、韩村镇、柳格镇、六塔镇、仙庄镇、阳邵镇、纸房乡、马村乡、马庄桥镇、
瓦屋头镇等辖区内乡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5.4、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合同履行期限:第二阶段签订合同之日起
至当期供货结束。供货地点:项目所含学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进口产品。
7.入围供应商通过第二阶段竞价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方可取得当期为项目学校的供货资
格。
司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满足:
程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
社保)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的持定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供应商入围后必须办理1000万元及以上针对本项目(一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1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经确认后才允许配送,否则取消入围配送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6日08时00分到2025年05月30日18时30分
限获取方式:现场报名: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
月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清丰县顿丘温泉大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丰县顿丘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七、其他
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清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清丰县育清餐饮服务有限公
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
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示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采购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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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入围后必须办理1000万元及以上针对本项目(一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1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经确认后才允许配送,否则取消入围配送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丰县顿丘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3、方式:现场购买征集文件;
4、售价:3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注意事项:
1、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址:清丰县顿丘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址:清丰县顿丘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清丰县育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路北和义路东1幢303号
联系人:李明涛
联系方式:18603937691
2、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庆延
电话:13124440417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开州路交叉口
3、监督单位:清丰县教育局
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中段
联系人:邵顺杰
电话:15737420999
发布人: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丰县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育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文化路东段路北和义路东1幢303号
联系人:李明涛
电话:186039376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联系人:卢庆延
电话:1312444011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咨程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