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北方防沙带(乌兰察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兴和县喇嘛营废弃片麻岩矿区生态修复子项目二标段:本标段共包含1个修复区,即ZL6-2-Ⅰ,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4个,图斑面积共68.3016公顷,主要采取削坡、清运、拆除、表土剥离、外运覆土、土壤施肥、植被重建(栽植灌木、播种草籽、补种草籽、乔、灌木、草浇水)、截排水沟、挡水围堰、护坡、混凝土管埋设、标识牌等措施,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8.1115公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北方防沙带(乌兰察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兴和县喇嘛营废弃片麻岩矿区生态修复子项目三标段:本标段共包含2个修复区,即ZL6-2-Ⅱ、ZL6-2-Ⅳ,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6个,图斑面积共88.3065公顷,主要采取削坡、边坡整形、残山清除、清运、表土剥离、外运覆土、土壤施肥、植被重建(栽植灌木、播种草籽、补种草籽、乔、灌木、草浇水)、截排水沟、挡水围堰、护坡、标识牌等措施,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52.123公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北方防沙带(乌兰察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兴和县喇嘛营废弃片麻岩矿区生态修复子项目八标段:本标段共包含2个修复区,即ZL6-21、ZL6-22,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4个,图斑面积共16.4905公顷,主要采取残山清除、削坡、清运、表土剥离、外运覆土、土壤培肥、植被重建(种植乔木、栽植灌木、播种草籽、补种草籽、乔、灌木、草浇水)、挡水围堰、挡墙、护坡、标识牌等措施,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40.2405公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北方防沙带(乌兰察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兴和县喇嘛营废弃片麻岩矿区生态修复子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八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kaili@[链接]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壹号A座B座商业1号楼B座13层B座1302
邮编:01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凯龙、丁嘉莉、秦琴琴、苏志晨
联系电话:15648147779、1874819770
电子邮箱:nmgkaili@[链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壹号A座B座商业1号楼B座13层B座1302
招标人: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永春
电话:15247451235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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