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涧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涧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南阳市水利局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宛水许准〔2024〕24号,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涧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1573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境内;
2.4建设内容:(一)宛城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段河道长度10.3km,河道清淤疏浚9.9km;岸坡防护7.651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3.655km,右岸新建护岸3.996km;重建生产桥2座(桩号6+031曹庄桥、桩号14+435唐庄东桥)、重建排水涵洞2座;视频监控系统7套,警示牌42个、水尺7套。(二)官庄工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段河道长度9.6km,河道清淤疏浚8.6km;岸坡防护4.310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2.298km,右岸新建护岸2.012km;视频监控系统6套,警示牌38 个、水尺6套。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施工和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工期要求:
第1标段监理标: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第2标段施工标: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监理标段:监理工作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要求,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施工标段:所施工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监理标段(第1标段):本项目施工和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标段(第2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
(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施工标段(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9) 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11)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交易主体信息库-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凭其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①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评价结果有效期内,在参与南阳市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河南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AAA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别享受同等待遇。
注:满足条件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时上传承诺书、信用评级文件及公示网址。
②在省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的投标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
③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④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 8 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 日9 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10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5.3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U 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建设中路666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1833024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K座2层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7537775299
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建设中路66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223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