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KSSL20250930002 | 立项批文 | 昆数据投复〔2025〕253 号 | ||||||||||
项目名称 |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 | 批准 机关 批复 金额 | 昆山市数据局 327029.93万元 | ||||||||||
招标人 | 昆山市乐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来源比例 | t市级100% ¨区(镇)级 % ¨其他 %(来源:) | ||||||||||||
标段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金额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 日期 | |||||||||
KSSL20250930002 |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陆家镇二标) | 664.5892万元 | 2025年11月05日 | 2026年11月 04日 | |||||||||
合同项目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主要对已发现的管道缺陷进行点位修复,其中雨水管道DN300-DN600HDPE中空壁缠绕结构壁管长度约414米,污水管道de225-de450实壁管长度约2412米,雨污水检查井,沥青道路、混凝土道路及铺装道路修复,侧平石修复,隔油池等。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 □或 | 投标人资质 | ||||||||||
资质等级 | 三级及以上 | 资质等级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和 □或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二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10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造价大于等于300万元的市政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其他材料中上传) | ||||||||||||
项目负责人 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其他条件 | 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限制市场准入名单且截止投标日未解禁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截止投标日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截止投标日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需提交专项信用报告原始电子件或扫描件电子件,查询期限为近3年,覆盖领域需全部勾选,查询内容为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刑事裁判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未按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查询渠道及方式见“信用江苏”首页“专项信用报告专栏”查询指南。https://***:18080/jscredit/zxbg/index%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710" colspan="8"> 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时间及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9:00 |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16:00 |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3112010028851781383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在交易系统内下载。 | ||||||||||||
报名准备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http://***:7082//jsztk/ href="http://***:82/op/Login.aspx%22%3Ehttp://180.97.207.27:82/op/Login.aspx%3C/a%3E%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89" colspan="2">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13: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 | ||||||||||||
其他告知事项 | 1、 本项目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所有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准; 3、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4、投标单位CA签到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3:00;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3:10 。逾期签到或解密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保证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手册:( 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联系人 | 甘科 | 联系方式 | 0512-57878938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地址 | 昆山市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唐工 | 联系方式 | 0512-57756803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山市玉山镇明星路 1016 号力托中心西楼五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