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250721(1)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图像处理工作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0000.00元
最高限价:151500.00元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图像处理工作站 | 210000.00 | 151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1套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包含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 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
5.3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5 保修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本项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年份不足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